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
2014年1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中央及省委工作大局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对接、服务中心工作。
——坚持按需培训。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组织要求、岗位需要与个人需求有机统一起来,从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出发,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坚持分类分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理论、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坚持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到2018年力争实现应训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完成干部脱产培训和网络培训各项指标任务(见附件),初步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效益实现新突破。
——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知识结构日益完善、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培训教材、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普遍加强,组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化培训方法和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管理运行和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原本本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引导干部深入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掌握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特别是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强军目标、外交战略、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的部署要求,引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信心,掌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和本领,提高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积聚改革正能量,凝聚强大合力,不断开创广东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四)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省情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帮助干部了解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历程,深刻认识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为民奉献。加强省情教育,引导干部了解广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历史和广东人民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气魄和胆识,充分利用我省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及改革开放实践基地开展教育,增强干部推动广东科学发展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
(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其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干部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干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深入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热爱祖国、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弘扬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六)着力加强以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为目标的能力培养。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内涵和要求,引导干部准确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对广东要求的具体化,是我省各项工作的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干部教育培训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相结合,引导干部坚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驱动、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加快发展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领。大力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本领。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大力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本领。
(七)重点加强产业发展基础知识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产业经济学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国内外现代产业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主导产业的选择与布局、园区的开发管理、现代科技和技术创新等;突出抓好我省重点发展产业的知识培训,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汽车、石化、装备、船舶等)、现代服务业(金融、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轻工食品、建材等)和现代农业(特色园艺、渔业林业、优质粮食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干部提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八)广泛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培训。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特别是应急管理、舆情应对、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自由贸易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综合文化素养和执政能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三、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
(一)重点加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
1.领导班子成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
培训要求:(1)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1—2期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研究班,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全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厅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组织部定期安排新任县委书记参加任职培训。全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要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业务培训。(3)省委组织部统筹规划,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深化改革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4)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
2.其他公务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培训。
培训要求:(1)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县处级干部开展示范培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县处级干部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2)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4000名左右县处级干部参加选学。(3)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4)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
(二)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要求:(1)省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安排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制定并实施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200名左右思想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的中青年优秀企业家到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进行脱产培训。(3)省委统战部每年举办1—2期省、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民营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4)各企业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开展自主培训,重点抓好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的教育培训。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2.专业技术人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培训要求:(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实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体系,提升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2)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1—2期高级专家培训班,培训一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技术带头人。(3)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500名左右宣传文化业务骨干和一定数量的新闻单位业务骨干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抓好本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宣传文化队伍的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
(三)大力推进其他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1.中青年干部。着眼于培养造就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堪当历史重任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以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教育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加强中青年干部培训。
培训要求:(1)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5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干部(含省属企业和省管高等学校中青年干部)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积极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到高等学校进修,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到国(境)外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培养中青年干部。
2.基层干部。着眼于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以提高政策执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
培训要求:(1)省委组织部抓好示范培训,做好换届后基层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2)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局等部门,每年举办1—2期基层农业及海洋渔业部门干部专题培训班。各级农业、海洋渔业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农业及海洋渔业干部的培训力度,力争5年内将基层骨干力量轮训一遍。(3)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制定基层干部培训方案并按照职责落实好基层干部的培训;充分利用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和远程教育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干部培训。(4)实行省直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区各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积极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全覆盖。
各地区各单位要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统筹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统战部门、妇联办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训班。要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军转干部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不断深化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的办学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做强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不断完善以市委党校为主体、县(市、区)委党校为依托的总分校办学体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委党校学制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师资调配和教学考评“五统筹”。对不具备办学能力的县(市、区)委党校,可以精减重组,或将培训任务交由相应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承担。
2.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对符合部门和行业发展需要、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策倾斜、合作办学等方式,予以重点扶持;对布局、结构不太合理及所属的职能、业务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优化整合,不断提高专业化办学水平;对名为培训干校、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的,要进行清理整顿。
3.构建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格局。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和引导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努力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4.加强国(境)外培训合作交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按照到一流大学学习、到一流机构考察、力争一流培训效果的国(境)外培训思路,择优确定国(境)外培训机构,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重点选派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出国(境)培训,为学习先进经验、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搭桥铺路,为广东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推进运行机制改革
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定期与培训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沟通,了解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级别干部的培训需求,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014年,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坚持办班计划申报制度,省直各职能部门制定跨干部管理权限的培训计划,须于上一年12月前向省委组织部申报,纳入全省年度培训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举办的,须经分管省领导同志同意并商省委组织部后联合印发培训通知。
2.建立科学的调训和选学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调训的原则,对政治理论、党性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部署等需要组织调训的,实行计划调训;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部门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实行点名调训。完善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制度,以“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自主选学质量。2017年前,各地级以上市要普遍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
3.建立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办法,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渠道之一。实行干部学习培训登记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年度的学习培训情况予以通报。2015年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4.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研究制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2014年,省委组织部制定广东省干部培训项目质量评估办法,指导全省进行培训项目质量评估。
(三)创新培训内容方式
1.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完善培训内容体系。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体系。加强对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将改革发展的创新成果、实践经验、典型案例转化为培训内容。更新现代产业知识,加大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经济部门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的培训,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
3.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在用好学好全国统编大纲、教材的基础上,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础,以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等为补充,逐步建立科学、丰富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2014年,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收集编写100个具有广东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精品课程和100个教学案例,不断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培训教材,以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干部的学习需求。
4.改进班次设置方式和教学方法。完善常规培训班次设置,缩短主体班次的培训周期,增加按类别培训班次数量,加大专题培训比重,切实缓解工学矛盾。适应现代教育培训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行动式教学,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干部研究思考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培训实效。
5.加快全省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东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2014年厅局级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2016年县处级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2018年科级及以下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重视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职教师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科研课题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进修,到省(国)内外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争取2017年前对全省骨干教师轮训一遍。
2.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建立开放的教学人才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大聘请科技专家、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增强培训的质量和实效。2016年前,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选聘200名左右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特别是学科领军人物充实到干部教育培训省级师资库。
3.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把领导干部上讲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2015年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每年有计划安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同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课或作报告;各单位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每年安排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课,或以其他方式为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讲课。
4.完善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激励广大教师为党委、政府和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决策咨询贡献力量。
(五)强化学风管理
1.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教学经验,防止脱离实际开展培训。教师要严谨治学,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问题进行教学,加强对国情、省情、市情的调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善于回答和解决学员思想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力戒照本宣科、无的放矢,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化学员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严把学员入门关,严肃纪律要求,完善培训跟班制度,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跟踪了解各班次学员培训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积极探索加强学员管理、促进学风转变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生活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学员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学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制度纪律。
3.加强学风问题检查。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定期检查执行培训纪律和转变学风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干部学风不断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我省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大问题,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保证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重要培训项目所需资金,给予优先保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地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跟踪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理论研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和成功做法,并针对干部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注重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
(四)抓好督促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委组织部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及时对本地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干部培训工作量化指标)
干部培训工作量化指标
注:1.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6.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